中国电科CETC

企业名称: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

成立时间:2002年

发源地:北京市

电话:010-68207379

品牌简介
中国电科CETC

中国电科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,拥有电子信息领域完备的科研创新体系,在国内军工电子和网信领域占据技术主导地位,肩负着实现国防现代化、支撑数字经济发展、服务社会民生的职责使命

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,是我国军工电子主力军、网信事业国家队、国家战略科技力量。中国电科拥有电子信息领域相对完备的科技创新体系,在电子装备、网信体系、产业基础、网络安全等领域占据技术主导地位,肩负着支撑科技自立自强、推进国防现代化、加快数字经济发展、服务社会民生的重要职责。

传承红色基因,赓续家国情怀。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,经历了第一机械工业部、第三机械工业部、第四机械工业部、国防科委第十研究院、机械电子工业部、电子工业部、信息产业部等历史变迁,2002年3月,经国务院批准,在原信息产业部直属46家电子类科研院所及26户企业基础上组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,2017年12月,完成公司制改制,更名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。

2021年6月,经国务院批准,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并入中国电科,成为中国电科全资子公司。

目前,中国电科拥有包括47家国家级研究院所、17家上市公司在内的700余家企事业单位;拥有员工20余万名,其中55%为研发人员;拥有41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、研究中心和创新中心。持续多年入选《财富》世界500强。

作为军工电子主力军,中国电科紧紧围绕“能打仗、打胜仗”的根本标准,落实二〇二七年实现建军百年奋斗目标的任务部署,面向体系化、信息化、无人化、智能化等现代化战争规律和未来趋势,持续提升电子信息、网络军工及自主可控能力,加快网络信息体系建设,加强国防科技自主创新、原始创新,全面提升武器装备供应链保障水平,全面支撑联合作战、全域作战,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。

作为网信事业国家队,中国电科牢牢把握数字化、网络化、智能化融合发展契机,充分发挥电子信息领域完整产业链优势,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,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,承担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域重大战略工程任务,大力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,服务数字社会、数字政府、数字企业建设,锻造产业链供应链长板,支撑产业基础高级化、产业链现代化。

作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,中国电科始终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,坚持“四个面向”,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,聚力突破“卡脖子”技术,着力攻关行业关键共性技术和瓶颈技术,超前布局前沿技术和颠覆性技术,加快建设国家级创新平台,着力构建系统、开放、高效的科技创新体系,推动自主创新、协同创新、融合创新,抓好人才和机制关键点,激发人才创新活力,有力支撑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。

聚焦“三大定位”主责,中国电科按照“做优电子装备、做大网信体系、做精产业基础、做强网络安全”的总体布局,持续优化核心业务体系,推动集团在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核心关键技术节点上“布点”,在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关键环节上“成线”,在关系国家安全、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关键领域上“控面”。

做优电子装备,重点发展利用声、光、电磁信号进行信息感知、传输、运用等的系统级装备和产品,打造全域多维一体新一代电子装备,不断夯实在军用电子装备领域和民品细分领域的领先地位。

做大网信体系,重点发展军民用信息基础设施和各类数字化应用与整体解决方案,全面支撑基于网络信息体系的联合作战和全域作战能力提升、国家治理能力提升和数字化发展。

做精产业基础,重点打造形成电子基础产品科研和生产的基础支撑能力,以夯实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为根本目标,推动以“电科基因”为核心的生态化集群式发展。

做强网络安全,重点发展网络空间的安全防护能力,把握网络空间和网络安全发展规律,有效支撑网络作战装备建设,加速网安产业发展,深耕信创工程,为国家总体安全提供重要保障。

品牌榜单
工商信息
  • 企业名称
  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
  • 企业官网
    http://www.cetc.com.cn/
  • 企业电话
    010-68207379
  • 企业邮箱
    cetc@cetc.com.cn
  • 成立日期
    2002-02-25
  • 登记状态
    在营企业
  • 发证机关
  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  • 核准日期
    2020-06-09
  • 企业类型
    有限责任公司(国有独资)
  • 企业高管/名人
    王董,陈总,杨总,张董,李董
  • 企业地址
    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万寿路27号
  • 经营范围
    承担军事电子装备与系统集成、武器平台电子装备、军用软件和电子基础产品的研制、生产;国防电子信息基础设施与保障条件的建设;承担国家重大电子信息系统工程建设;民用电子信息软件、材料、元器件、整机和系统集成及相关共性技术的科研、开发、生产、销售;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(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);经营进料加工和“三来一补”业务;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;实业投资;资产管理;从事电子商务信息服务;组织本行业内企业的出国(境)参、办展。(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
  • * 可能因企业资料变更未及时更新造成与实际登记有差别,请以国家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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